水居漫兴·其九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一点两点村火,三声四声渔歌。半生得趣不少,百年好景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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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南歌子·疏雨池塘见宋朝·贺铸疏雨池塘见,微风襟袖知。阴阴夏木啭黄鹂,何处飞来白鹭立移时。易醉扶头酒,难逢敌手棋。日长偏与睡相宜,睡起芭蕉叶上自题诗。
  • 2.《雪崖秋晚作明朝·王毅草白秋风后,花香晓露初。扶藤萦藓石,引水灌芙蕖。久病多雠药,长贫独爱书。萧然深闭户,自觉送迎疏。
  • 3.《应天长·湖上明朝·王翃断桥难去苏堤路。日日东风吹柳絮。散作涳蒙香似雨。枝头别有黄郦语。夭桃花薄暮。游女红衣粉故。舟远湖烟生处。白鸥轻翼举。
  • 4.《元日感怀清朝·牛焘到此才三日,离家已隔年。风光仍似旧,岁月忽相煎。元日俗多讳,屠苏我不先。韵华赋锦瑟,一柱一条弦。
  • 5.《赠叶井叔三首·其二清朝·王士祯作吏客伊洛,门对嵩高山。山色映终古,客心长自闲。朝看飞鸟没,夕对孤云还。闻昔王子乔,吹笙碧落间。挥手驾白鹤,一往三千年。至今缑山上,逸响凌紫烟。夫君有仙骨,云驾...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