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居漫兴·其三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蝉声参差高柳,荷香远近芳塘。一榻凉风午睡,半卷残书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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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种菜元朝·叶兰清晨荷长锄,种我园中蔬。膏土滋春雨,青苗日将舒。饥肠得充实,贫居常宴如。携筐命僮稚,出门重踟蹰。好摘枝下叶,母伤根上芦。达人怀远心,卒岁思有馀。
  • 2.《贾公祠元朝·和和文肃有祠,谁所构兮。元祐为党,省无咎兮。何人不没,名则寿兮。邦有公思,食必祝兮。好是正直,神汝祐兮。继其时亨,宜有后兮。
  • 3.《少伊察院再用年字韵宠示二篇辄复酬和一章陈德一章叙情·其二宋朝·周行己咄咄休无赖,栖栖又一年。时从柱下史,独贷薛中钱。多病惟须药,长贫不怨天。归期无远道,犹滞稻粱田。
  • 4.《戏占·其二清朝·毛澄江城乌夜飞,江月泼罗衣。欲问瞿唐贾,琵琶数阿谁。
  • 5.《东寺竹明朝·狄冲林鸟已春声,林竹尚寒影。岂无竹外花,爱此晚色静。蹇萝拂苔石,透手弄清冷。飞鼠迭相窜,惊鳞时一逞。惭非海上翁,动物见犹警。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