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干四时歌·其八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寒风凄兮墐户,淡日煦兮亲人。君何慨兮岁暮,冬不久兮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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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罢壳税诗三首·其三元朝·叶岘显允许君兮,太岳之裔。仁人之言兮,除我宿弊。太山之阳兮,长川之澨。老农举首兮,曷报嘉惠。请歌我诗兮,贻于世世。
  • 2.《和元叔闻德邵省下之作宋朝·李正民文场决胜事何如,神助曾无合浦珠。正论久知传木铎,哇音宁使混錞釪。土风未改犹思楚,射御今应复教吴。白雪调高难继和,埙篪歌咏古相须。
  • 3.《明朝·叶权何幸栖君玳瑁梁,蔷薇花下趁余香。愿教春色年年在,不惜双飞日日忙。
  • 4.《南柯子·窗外芭蕉明朝·李雯入雨朱弦咽,临风碧簟垂。镇长相守绿窗时,忆得婵娟,和袖捲金泥。小院苔移袜,空帘月印眉。晚妆偷泪滴罗衣,几幅长笺,何处写相思。
  • 5.《得友人山房苦雨诗次答明朝·李之世不复辨昏晓,信知春日迟。云来翻作嶂,阶漫忽成池。湿灶沈烟处,閒楹生菌时。案头光灿灿,昨夜得君诗。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