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干四时歌·其三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水溶溶兮林静,云皛皛兮昼长。绿阴浓兮埽径,黄鸟窥兮移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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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尾声明朝·王錂香罗付与卿卿去。小生还有一句话儿。若得做红丝相系。愿把缠头报取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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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武阳寨见村中梅花宋朝·彭汝砺茅屋蛮溪路,梅花亦自开。雪深忧思远,风静暗香来。故国春何似,孤城兴远哉。晚风吹片片,恣意点苍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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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送程度支督储清源兼怀郑山人明朝·李应兰潞水春深绿似芸,锦帆东去度支君。珂声晓散承明漏,剑气晴披岱岳云。过鲁未忘倾盖语,入齐犹饷射书军。旧游忆有琴樽侣,谷口风流自不群。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