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干四时歌·其三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水溶溶兮林静,云皛皛兮昼长。绿阴浓兮埽径,黄鸟窥兮移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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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宋朝·李清照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 2.《送禅照大师四首·其一宋朝·周行己海雁年年自往来,迢迢此去几时回。春风满路真消息,应是桃花处处开。
  • 3.《依韵和赵令畤三首·其三宋朝·陆佃方朔无端溺殿衙,得州仍是地仙家。海红谩与陪尊酒,淮白犹堪当分茶。夜静青天十分月,春深平地尺馀花。谁将园里新蜂蝶,织就佳人护项纱。
  • 4.《洮湖元朝·严瑄远水长天入望赊,有人当槛岸乌纱。八风不动飞孤鹜,万顷无垠浴落霞。渔父垂纶秋练净,商人停棹夕阳斜。直疑身在冰壶里,孺子歌残兴未涯。
  • 5.《雨夜·其四明朝·李之世密云舒又合,雨色尚徘徊。减膳皇仁渥,升庖国禁开。微沾宣久郁,薄怒示轻雷。天意难应问,终宵首重回。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