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居·其三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举网得鱼,摘我园蔬。享鱼煮蔬,载陈我书。酒中有旨,书中有腴。

聊尔东窗,不乐何如。

猜您喜欢

  • 1.《杂诗 其五晋朝·陶渊明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荏苒岁月颓,此心稍已去。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气力渐衰损,转觉日不如。壑舟无须臾,引我不得住。前途当几许,未知...
  • 2.《乱水二首·其二宋朝·毕仲游水落芙蕖老,山高薜荔长。野云吹不断,晚雨气先凉。信笔题诗逸,停杯漉酒忙。酣歌露双足,有意濯沧浪。
  • 3.《钓台元朝·张仲深嘉林冒晴碧,穹台薄层霄。央央太古云,停阴被山椒。炎薰驻行鹢,扪萝抚岧峣。激烈增慨伤,顾盼忘曛朝。赤灵复乾符,云台纪崇劳。至人澹无为,寡处穷盘邀。未论夷齐清,宁许...
  • 4.《和费民益韵明朝·任山甫万里事行役,经年往复还。愁多生白发,病久改朱颜。不厌沽新酿,长思返旧山。因君叹留滞,窗外雨潺潺。
  • 5.《出山示诸子并别社好里父九首·其五明朝·何吾驺每当明月夕,狂少爱吾真。把袂陈青史,分题坐绿茵。箫声常竟夜,酒态动经旬。释此承明往,悠悠安可论。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