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居·其三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举网得鱼,摘我园蔬。享鱼煮蔬,载陈我书。酒中有旨,书中有腴。

聊尔东窗,不乐何如。

猜您喜欢

  • 1.《饯别王十一南游唐朝·刘长卿望君烟水阔,挥手泪沾巾。飞鸟没何处,青山空向人。长江一帆远,落日五湖春。谁见汀洲上,相思愁白苹。
  • 2.《悼亡二首·其一宋朝·陆佃门巷雨萧萧,黄昏掩寂寥。曲终人不见,花落梦无聊。
  • 3.《和史浩曲宴澄碧殿诗宋朝·赵慎揖逊荷帝尧,寅恭五元祀。治道贵清静,圣言有深旨。谁歌元首明,自得股肱喜。跻民期仁寿,距肯中道止。力农乐彼田,坐贾安于市。岁行阅丰登,国论销委靡。予力初何能,济济...
  • 4.《寄题中兴颂下宋朝·卫樵鼎沸渔阳塞马鸣,中兴鸿业幸天成。且为当世邦家计,宁问他时父子情。李郭功名无可憾,元颜文字有何评。若能铭刻燕然石,方许雌黄此颂声。
  • 5.《游大胜寺赓壁间诗韵·其四明朝·李贤贝叶传经向此山,石门烟暖昼长关。无生自得周身计,幻化浑如一梦閒。春殿香云诸佛降,夜龛明月定僧还。百花台上登临处,回首蓬莱咫尺间。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