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閒居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长日此静坐,终日无一言。问君何所为,无事心自閒。

细雨渔舟归,儿童喧树閒。北风忽南来,落日在远山。

顾此有好怀,酌酒遂陶然。池中鸥飞去,两两复来还。

猜您喜欢

  • 1.《和叶子华见寄韵元朝·陈镒三年冷舍近蟾溪,青杏婆娑桂树低。岩寺每寻僧说偈,皋亭还与客分题。别来岁月身逾老,乱后山川尘尚迷。想见东林如旧日,好随松鹤共幽栖。
  • 2.《王昭君辞·其二明朝·王弘诲纨扇秋风怨未消,长门明月望空遥。人生失意无南北,何必天涯叹寂寥。
  • 3.《金陵宋朝·刘挚月满扁舟久客怀,石头城下暮潮回。霸王基业从吴始,人物风流自晋来。大抵险深输道德,于今榛莽蔽楼台。吟毫千百年间事,剩写江南庾信哀。
  • 4.《山中赠别田拒山宪副·其四明朝·朱浙昨日未晴今日晴,东暝曙色渐开明。潮回海岸苍苔滑,路没溪桥秋水平。人在他乡为逆旅,天教今雨试交情。三山驿外秋风里,白苧冲寒两弟兄。
  • 5.《同陈叔和过知微斋中听雨明朝·李之世云光与草色,清影碧参差。夜榻留灯处,閒窗听雨时。炉香飘茗盏,瓶露醒花枝。忽作沈沈溜,馀流迸入池。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