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居四乐·其四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我爱邵尧夫,缅怀发清吟。当其在百原,危坐必正襟。

会此丸中理,宁受外物侵。心空百营息,气静天根深。

爰以风月谈,聊见羲皇心。

猜您喜欢

  • 1.《送权二唐朝·王维高人不可有,清论复何深。一见如旧识,一言知道心。明时当薄宦,解薜去中林。芳草空隐处,白云馀故岑。韩侯久携手,河岳共幽寻。怅别千馀里,临堂鸣素琴。
  • 2.《题竹明朝·王汝玉曾过阳明观下春,山前十里尽苍筠。东风吹送云门雨,只听鸣环不见人。
  • 3.《浪淘沙·山中寻沈道士明朝·王翃踪迹半烟霞。路远溪斜。光风生草生芽。古洞云深无觅处,鸾鹤人家。屏竹艺青笆。石偃床砂。蜂游兰气散晴衙。一夜湍声春雨足,纯是桃花。
  • 4.《秋夜登郡城楼明朝·伍瑞隆萧萧秋气吹长缨,独立缥缈之层城。掌中珠色月俱朗,匣里刀环风自鸣。遥天鼓角有馀急,清夜琅璈何处声。凭高感极醉不得,却倚苍茫看玉京。
  • 5.《余方营剩溪梁子鱼携诗过访喜而有赠明朝·李之世园庐小结傍林梢,蔓草荒丛土一坳。性似鱼蛮贪剩水,居同燕子岁营巢。非村非郭聊依隐,为白为玄总任嘲。闭户以来无胜事,凭君携韵到衡茆。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