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其一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日煖风微杨柳斜,桃华处处点村家。谁人此际能閒坐,载酒东皋醉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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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采桑子·轻舟短棹西湖好宋朝·欧阳修轻舟短棹西湖好,绿水逶迤,芳草长堤,隐隐笙歌处处随。无风水面琉璃滑,不觉船移,微动涟漪,惊起沙禽掠岸飞。
  • 2.《春怀·其一明朝·伍瑞隆一从江上别,何李各离居。风雨尊前泪,乡园岁暮书。年华空复改,远道近何如。独有山阴棹,春来兴未疏。
  • 3.《望城坡去偏桥十里明朝·江源望城坡上望偏桥,城郭差参物色饶。千涧浮花春水碧,万山推翠晓烟消。利名客子来还去,风雨鸡声莫复朝。今日登临重回首,乡关迢递雁书遥。
  • 4.《重游瑞虞龙友别业明朝·李孙宸十年一俯仰,兹地复同游。偃蹇怜生事,萧条感素秋。新霜凋蕙草,寒雨散江鸥。但惬丘中赏,宁悲白日流。
  • 5.《寄张枚公张时在保宁将军幕中清朝·王又旦莫叹花时别渭城,知君幕府早成名。巴人久已归图版,仆射由来类父兄。万户无烟犹转粟,三城有戍且休兵。凭君寄语征西将,父老连年想太平。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