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华咏·其五·芭蕉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山人昼埽室,焚香读周易。泠然万念空,芭蕉照人碧。

相关古诗分类

猜您喜欢

  • 1.《十二时·其十·法体十二首唐朝·敦煌曲子人定亥。普劝众生莫造罪。释迦犹自入涅盘。岂有凡夫得长在。
  • 2.《青山绝处楼扁元朝·吴当中天隐隐碧芙蓉,楼阁深藏苐几重。松叶满山行迹少,樵夫听得讲时钟。
  • 3.《小斜川(并引)宋朝·苏过我老不自爱,几时真罢休。浮沈闾里间,漫效马少游。年来五十化,逝水无停流。胸中粗已了,浩荡欲没鸥。渊明我同生,共尽当一丘。试筑小斜川,佳名偶相俦。亦称辛丑岁,与公...
  • 4.《复次前韵十二首·其七明朝·江源宝髻慵簪石竹花,温泉分得洗铅华。舞衫歌扇都抛却,拟向君前请出家。
  • 5.《送高五之山东谒方左辖明朝·佘翔二月芳郊雨乍晴,隔林求友听莺声。文章欲借中原色,裘马初含万里情。蹈海谁当天下士,谈经直过济南生。紫薇花下邀欢后,啸倚天门署姓名。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