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光山中杂诗·其二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山黛浓于染,丹枫閒翠竹。远见白日间,山僧结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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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送别李伯实五首(录三首)·其三元朝·胡杕十五结交初,大学同诗书。缠绵二十载,双双水中鱼。君发今已斑,而我白髭须。同门半为鬼,成材者谁欤。我心永如带,周匝系君裾。
  • 2.《戏赠杨德骏宋朝·周孚风流杨伯起,相遇紫髯城。逸思何轩豁,高怀更坦平。秦冠空自累,汉赋几时成。莫作敲榜想,鸳鸯亦易惊。
  • 3.《怀陈司马孔震·其四明朝·佘翔五湖曾是学鸱夷,到处轻赍任所之。安得云窝陪杖屦,钧天乐奏自明时。
  • 4.《羊城旅舍寄怀朱远公顺德署中明朝·岑徵曼倩徒怀玩世情,频年踪迹任飘萍。一从荆楚淹王粲,闻说临邛重马卿。仙观夜寒孤月影,花田秋冷暮鸿声。思君不见空惆怅,珠水迢迢接凤城。
  • 5.《思家明朝·沈思孝长卧凤城隈,乡心日夜催。小人犹有母,明主漫怜才。木叶千山雨,江湖八月雷。倚闾秋欲尽,底事不归来。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