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光山中杂诗·其一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开窗北山下,日出竹光朗。楼中人兀然,鸟崔时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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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早秋与诸子登虢州西亭观眺唐朝·岑参 亭高出鸟外,客到与云齐。树点千家小,天围万岭低。残虹挂陕北,急雨过关西。酒榼缘青壁,瓜田傍绿溪。微官何足道,爱客且相携。唯有乡园处,依依望不迷。
  • 2.《送洪教授元朝·李仲公忠宣盛泽馀孙子,分教如今住柳州。此心初不异孔孟,何俗莫可回商周。玉堂金马自兹始,九嶷三湘因得游。蛮客舟车过如织,安书时遣到蠙洲。
  • 3.《茂实被檄权永新以诗寄之宋朝·陈渊涧松那可比山苗,谩说凌寒有后彫。更向鸡虫论得失,何如鹏鴳各逍遥。三钟幸自堪攘臂,五斗谁能更折腰。正使争先任劳苦,虞人宁不愧弓招。
  • 4.《寄友明朝·朱翰曾寻烟月到吟坛,把酒高歌欲自宽。白首共怜知已少,黄金谁为结交难。残灯燄逐更筹尽,落叶声兼夜雨寒。今日沧洲成独卧,若为南望思漫漫。
  • 5.《送宋承山作祁门令明朝·沈鍊知君五凤客,亦复跨双凫。宋玉名高楚,郎官宿应吴。仁心琴里发,民事镜中苏。送别无须酒,阳春在路衢。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