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七日被命上会稽沿途所历拙於省记为韵语·微之曾谪会稽居

朝代:宋朝|作者:魏了翁|
微之曾谪会稽居,州宅诗联画不如。
绕阁烟岚新雨后,满山楼阁上灯初。

赏析/鉴赏

【原题】:
七日被命上会稽沿途所历拙於省记为韵语以记之舟中上随得书不复叙次

猜您喜欢

  • 1.《至金州驿和军中秀才柴景岩韵元朝·朱善邂逅金州驿,萧然一旅人。身居沧海外,家在大江滨。酒至愁先醉,诗成觉有神。相看两不厌,孰为主和宾。
  • 2.《赠中上人宋朝·释祖可能来不能款,竟欲与公言。促策望山去,未须违世喧。轻帆收落日,独鸟向前村。我亦动归思,一峰烟霭昏。
  • 3.《杂言·其三十九元朝·张达太古去我远,登高思凄其。风云何茫茫,飞羽时安之。渺莽俯一气,空荒旷无涯。萧萧寒声来,㵳波增我悲。慷慨发孤咏,凭虚振余衣。
  • 4.《坊市迎神谣·其一明朝·李之世云盖层层引画幡,香花灯烛竞千门。如何水月观音现,清静场中转闹喧。
  • 5.《锦堂月明朝·沈受先小生小旦:金雀银屏。琼驼翠釜。筵开洞房偏称。姻眷天成。系足岂无赤绳。遇新婚喜阅翁书。尊古制曾行亲迎。合:花烛影。照见尘寰宛如仙境。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