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春日驱车过沪西门,顿触旧尘。有怀陶公、亚子,分寄樱岛、梨里

词牌名青玉案|朝代:清朝|作者:高旭|

沪西城角偕游地。

问此景,曾忘未。

不灭英雄儿女气。

往年情事,乍歌乍哭,隐约还能记。

樱花照眼梨花泪。

岂相忆。

终教不相见,昨夜梦中同把臂。

聚原易散,散偏难聚,商略浑无计。

注释

1. 押词韵第三部

2. 原刊《南社》第六集,1912年101日,题作《戊申春日,驱车过泰安里,顿触前尘,有怀卧子、亚子,写成一解,分寄樱岛、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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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3.5-1925.7.7,字天梅,号剑公,别字慧、钝剑,江苏江府金县张堰镇(今上市金山区张堰镇)人,中国近代人。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后来转向支持革命,与柳亚子陈去病等创立南社。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天梅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