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简介

朱雀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天之四灵之一,源于远古星宿崇拜,代表炎帝与南方七宿,于八卦为离,五行主火,象征四象中的老阳与夏季,又称“天之南陆”。其形象为鸟形,属太阳崇拜图腾,先秦时期被视为接引死者灵魂升天的神鸟,汉代被道教吸纳为护法神“陵光神君”,并与典藏、丙丁、礼德等象征含义相关联。

朱雀作为南方之神,与青龙、白虎、玄武合称四方神,汉代《淮南子》将其列为天官五兽之一。道教典籍记载其“气腾为天,质降为地”,并与青龙等四象被奉为“生成世界,长立乾坤”的天地之主。南方七宿(井、鬼、、星、张、翼、轸)相连成朱雀星象,在汉代墓葬壁中常作为引导灵魂升天的象征。

殷商甲骨文已出现朱雀祭祀记载,西周至战国逐渐形成星宿体系。西汉谶纬学说赋予其多重含义,唐代《混元八景真经》、北宋《云笈七签》均将其纳入道教神系。南岳衡山徽沿用朱雀形象,甘肃等地至今保留相关祭祀民俗。

高明·朱雀的诗句(共1句)

高明(约1305~约1371)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高明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