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士简介

壮士,汉语词语,拼音为zhuàng shì,指意气豪壮而勇敢的勇士,也指体魄强健者或武士装束者。该词在清代文献中特指太平天国取试武士制度中的第三甲称号,职同军帅。

该词语释义包含多重指向:既指临危不惧的勇士(如《战国策》中易水诀别的壮士),也指膂力过人的健硕者(如《齐民要术》记载的踏曲壮士),还可指具有武士身份的人员(《秦并六国平话》称杀虎壮士)。在不同语境中,壮士既可象征勇武精神,也可作为特定群体的称呼。

该词最早见于先秦文献,《孔子家语》提及蒲邑壮士多难治,《史记》记载壮士战场立功为赏赐驱使。至清代,太平天国改革科举制度,将武士考试的第三甲命名为壮士,形成特定历史时期的职级称谓。

李鹏·壮士的诗句(共1句)

生卒年不详。字至远(《新唐书·李素立传》谓始名鹏,后名至远,恐误),赵州高邑(今河北高邑)人。少聪颖,能通《尚书》、《左氏春秋》,以志行名重一时。始调蒲州参军,累补乾封尉。高宗上元时制策高第,授明堂主簿,以守丧去职。后调鸿胪主簿,擢监察御史里行。忤权贵而遭外贬。久之,入任司勋、天官员外郎。武后长寿中擢天官郎中,迁天官侍郎。后为李昭德所挤,出为壁州刺史。卒时48岁。生平事迹散见新、旧《唐书·李素立传》、《旧唐书·李藩传》。鹏善文能,武后垂拱四年(688)曾游美原县神泉,遂赋《五言同韦子游神泉诗》。《全唐诗外编》收诗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