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适·意外的诗句(共2句)

意外简介

意外为汉语常见词语,通常指超出预料的突发事件,尤指突发的负面事故。法律层面特指由外来、突发、非本意且非疾病因素导致的身体伤害,需同时满足四要素方能构成保险赔付要件。

该词包含双重语义:日常语境泛指不可预见的变数,如南朝《世说新语》所载“出济意外”;事故定义则聚焦负面后果,《宋书》以“无心独存”凸显其非主观性。法律定义明确区别于疾病或故意行为,强调客观突发性。

词源可溯至南北朝典籍,唐宋诗词至明清小说广泛沿用。苏轼《辞免起居舍人第二状》用“意外之忧”表疑虑,清代吴趼人创“出人意外”经典句式,现代巴金、魏巍等作家延续其叙事功能。语义从非常态现象延伸至事故特指,完成词义专业化演进。

叶适的诗词曲代表作

叶适(1150年5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生于瑞安,后居于永嘉水心村,世称水心先生。
淳熙五年(1178年),叶适中榜眼。历仕孝宗、光宗、宁宗三朝,历官平江府观察推官、太学博士、尚书左选郎、国子司业、知泉州、兵部侍郎等职,曾参与策划“绍熙内禅”。
叶适对外力主抗金,反对和议。但在权相韩侂胄谋划北伐时提出异议,被改授权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叶适不肯为北伐草诏。其后又建议防江,但韩侂胄仍不采纳。开禧北伐失败后,叶适出任沿江制置使等职,节制江北诸州。因军政措置得宜,曾屡挫敌军锋锐。累迁至江淮制置使,曾上堡坞之议,实行屯田,均有利于巩固边防。韩侂胄被诛后,叶适以“附韩侂胄用兵”罪名被弹劾,夺职奉祠长达十三年。
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
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南宋三大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著有《水心先生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