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造·意外的诗句(共3句)

意外简介

意外为汉语常见词语,通常指超出预料的突发事件,尤指突发的负面事故。法律层面特指由外来、突发、非本意且非疾病因素导致的身体伤害,需同时满足四要素方能构成保险赔付要件。

该词包含双重语义:日常语境泛指不可预见的变数,如南朝《世说新语》所载“出济意外”;事故定义则聚焦负面后果,《宋书》以“无心独存”凸显其非主观性。法律定义明确区别于疾病或故意行为,强调客观突发性。

词源可溯至南北朝典籍,唐宋诗词至明清小说广泛沿用。苏轼《辞免起居舍人第二状》用“意外之忧”表疑虑,清代吴趼人创“出人意外”经典句式,现代巴金、魏巍等作家延续其叙事功能。语义从非常态现象延伸至事故特指,完成词义专业化演进。

陈造的诗词曲代表作

陈造(1133年~1203年)字唐卿,江苏高邮人(今属江苏金湖闵桥镇)。人称“淮南夫子”,生于宋高宗绍兴三年,年二十始知锐意,为儒废寝与食,直院崔大雅奇其才,年四十三登进士(孝宗淳熙二年,即1175年中进士),官迪功郎,以词赋闻名艺苑;继而任繁昌县(今安徽繁昌)令;三年满转升平江(今苏州),撰《芹宫讲古》,阐明经义。范成大见其文谓“使遇欧、苏,盛名当不在少游下。”尤袤、罗点得其骚词、杂著,爱之手不释卷。郑兴裔荐其“问学闳深,艺文优赡”。
绍熙二年(1191年),陈造转奉议郎,知明州定海县,“减斥卤之课,蠲失额之粮,治行称最”;庆元二年(1196年),通判房州权知州事;房州秩满,为浙西路安抚司参议,改淮南西路安抚司参议,皆有治绩。自以转辗州县幕僚,无补于世,置江湖乃宜,遂自号江湖长翁。宁宗嘉泰三年卒,年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