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洋·意外的诗句(共1句)

意外简介

意外为汉语常见词语,通常指超出预料的突发事件,尤指突发的负面事故。法律层面特指由外来、突发、非本意且非疾病因素导致的身体伤害,需同时满足四要素方能构成保险赔付要件。

该词包含双重语义:日常语境泛指不可预见的变数,如南朝《世说新语》所载“出济意外”;事故定义则聚焦负面后果,《宋书》以“无心独存”凸显其非主观性。法律定义明确区别于疾病或故意行为,强调客观突发性。

词源可溯至南北朝典籍,唐宋诗词至明清小说广泛沿用。苏轼《辞免起居舍人第二状》用“意外之忧”表疑虑,清代吴趼人创“出人意外”经典句式,现代巴金、魏巍等作家延续其叙事功能。语义从非常态现象延伸至事故特指,完成词义专业化演进。

王洋(1087年-1154年),字符渤,东山阳人。原籍东牟(今山东蓬莱),省试第二名,宣和六年(1124年)甲辰科进士。绍兴元年(1131年),秘书省正字,历官校书郎、吏部员外郎、起居舍人,知制诰。晚年任鄱阳太守。因洪皓事被免职,改知邵武军,十七年,知饶州,不久罢官。隐居信州,住所有荷花,故自号王南池。二十三年十二卒。其子王易祖辑其文为《东牟集》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