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意外的诗句(共1句)

意外简介

意外为汉语常见词语,通常指超出预料的突发事件,尤指突发的负面事故。法律层面特指由外来、突发、非本意且非疾病因素导致的身体伤害,需同时满足四要素方能构成保险赔付要件。

该词包含双重语义:日常语境泛指不可预见的变数,如南朝《世说新语》所载“出济意外”;事故定义则聚焦负面后果,《宋书》以“无心独存”凸显其非主观性。法律定义明确区别于疾病或故意行为,强调客观突发性。

词源可溯至南北朝典籍,唐宋诗词至明清小说广泛沿用。苏轼《辞免起居舍人第二状》用“意外之忧”表疑虑,清代吴趼人创“出人意外”经典句式,现代巴金、魏巍等作家延续其叙事功能。语义从非常态现象延伸至事故特指,完成词义专业化演进。

白居易的诗词曲代表作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