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简介

一方,汉语词语,拼音为yī fāng,基本含义涵盖地理方位、事物局部、数量单位等不同维度。其核心语义包含特定区域(如“一方水土”)、整体中的部分(如“一方缓一方急”)及方形物体或土地的计量单位(如宋代《方田法》以四十一顷余为一方)。

该词既可表示空间方位(《诗经·蒹葭》“在水一方”)与事物属性(《周礼》“一方缓一方急”),亦用于动作并行(鲁迅“一方读书,一方做工”)或对立面划分(孙中山所称“协商国与同盟国”)。作为量词时,常见于药方、土地及方形物的计量。

“一方”语义可溯至先秦《诗经》,汉代《史记》沿用其地理方位义,唐宋扩展出量词用法,明清小说多作地域称谓,现代汉语保留核心语义并发展抽象引申义。

魏了翁·一方的诗句(共1句)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