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简介

一方,汉语词语,拼音为yī fāng,基本含义涵盖地理方位、事物局部、数量单位等不同维度。其核心语义包含特定区域(如“一方水土”)、整体中的部分(如“一方缓一方急”)及方形物体或土地的计量单位(如宋代《方田法》以四十一顷余为一方)。

该词既可表示空间方位(《诗经·蒹葭》“在水一方”)与事物属性(《周礼》“一方缓一方急”),亦用于动作并行(鲁迅“一方读书,一方做工”)或对立面划分(孙中山所称“协商国与同盟国”)。作为量词时,常见于药方、土地及方形物的计量。

“一方”语义可溯至先秦《诗经》,汉代《史记》沿用其地理方位义,唐宋扩展出量词用法,明清小说多作地域称谓,现代汉语保留核心语义并发展抽象引申义。

林熙春·一方的诗句(共1句)

林熙春,字志和,号仰晋,生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海阳龙溪宝陇村(今潮安庵埠)人。出生后父母相继亡故,家境中落,全凭嫂嫂抚养成人。但据志书所载,林熙春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中进士后,授四川巴陵县令,不久即“以内艰归”。所谓“内艰”,即母丧(按,俗称父丧为外艰,母丧为内艰,统称丁忧,丁艰)。据此,乃母似应逝于他登第授官之后。当然,这也不排除林熙春视嫂为娘的可能。据称,林熙春为报答嫂恩,登第后还特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养乌耳鳗,抵今池塘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