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简介

行人(拼音:xíng rén)是汉语词汇,最初指代出征者,见于《管子·轻重己》。先秦时期可指外交使节;汉代起作为官署小吏职务,负责案件勘察;金元工商业中特指加入同业商行的成员。古代文献中,‘行人’与‘归人’相对,指生者,《列子·天瑞篇》提出‘生者为行人,死者为归人’。金代将加入油面行、布行的商人统称行人,明清文学作品则赋予其媒人职能。现代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在人行道通行、按信号灯指示横穿道路,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违反者将受警告或罚款。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行人横列通行每列不得超过2人(管制路段除外)

魏了翁·行人的诗句(共3句)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