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简介

行人(拼音:xíng rén)是汉语词汇,最初指代出征者,见于《管子·轻重己》。先秦时期可指外交使节;汉代起作为官署小吏职务,负责案件勘察;金元工商业中特指加入同业商行的成员。古代文献中,‘行人’与‘归人’相对,指生者,《列子·天瑞篇》提出‘生者为行人,死者为归人’。金代将加入油面行、布行的商人统称行人,明清文学作品则赋予其媒人职能。现代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在人行道通行、按信号灯指示横穿道路,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违反者将受警告或罚款。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行人横列通行每列不得超过2人(管制路段除外)

李端·行人的诗句(共3句)

李端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