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简介

"所得"作为汉语词语读音为suǒ de,由助词"所"与动词"得"构成名词性短语。该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十九年》"取其所得,以作彝器",在陆机《弔魏武帝文序》中发展为"吾历官所得绶"的用法。现代汉语中既保留"所获得之物"的本义(如"劳动所得"),又延伸出经济学术语含义,特指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如"企业所得")。

根据2020年9更新的释义,"所得"可指代资财收入,具体包含三重维度:个人/企业经济活动收益、抽象利益获取(如"一无所获"的反义表述)、以及获得行为本身的法律界定(如"非法所得")。该词在跨语言对比中与日语"所得"(收入)存在语义对应关系。

白居易·所得的诗句(共1句)

白居易的诗词曲代表作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