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尚鹏·乱贼的诗句(共1句)

乱贼简介

乱贼。汉语词语,拼音luàn zéi,原指叛乱、残害行为,后引申为乱臣贼子的统称,兼具动词与名词属性,涵盖破坏社会秩序、违背伦理纲常等多重含义。

其内涵包含三层:一指叛乱行为,如《礼记·礼运》载“盗窃乱贼而不作”;二指残害行径,见于《墨子·兼爱下》“人家不相乱贼”;三指悖逆君主、危害国家的臣民,南宋文天祥《指南录》斥“汝非乱贼而谁”,明代郑振铎《桂公塘》称“卖国的乱贼”。

词源于先秦文献,早期侧重描述暴力行为。秦汉后逐渐强化道德批判色彩,《史记》载秦始皇“殄熄暴悖,乱贼灭亡”,南宋胡安国《春秋传》主张“尊君父、讨乱贼”,至明代唐顺之强调《春秋》以“正乱贼”为要,其语义在历代政治伦理语境中不断深化。

【生卒】:?—约1582
【介绍】: 明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