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汉语词语,拼音为jiū fēn,亦作“糺纷”,指争执不下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涵盖社会关系、利益冲突等多层面的矛盾状态,常见于法律、伦理及日常生活。其核心语义包括两种:具体争执事件(如邻里冲突)与抽象复杂难题(如法律纠纷),通过排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
该词源于汉代典籍,司马相如《子虚赋》以“交错纠纷”描绘自然地貌的复杂形态。晋代至唐代文献延续此用法,宋明时期逐渐引申至人事矛盾,《宋书》《潜书》等开始用以指代社会冲突。近现代作家鲁迅、巴金、老舍等在文学作品中将该词具象化为家庭矛盾、民事争端等场景,完成了从物象描摹到社会隐喻的语义转换。异体词“纷纠”“纷糺”在古代文献中交替使用,印证其语义贯穿两汉至现当代的语言演变脉络。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