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纠纷的诗句(共1句)

纠纷简介

纠纷,汉语词语,拼音为jiū fēn,亦作“糺纷”,指争执不下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涵盖社会关系、利益冲突等多层面的矛盾状态,常见于法律、伦理及日常生活。其核心语义包括两种:具体争执事件(如邻里冲突)与抽象复杂难题(如法律纠纷),通过排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

词源于汉代典籍,司马相如子虚赋》以“交错纠纷”描绘自然地貌的复杂形态。晋代至唐代文献延续此用法,宋明时期逐渐引申至人事矛盾,《宋书》《潜书》等开始用以指代社会冲突。近现代作家鲁迅、巴金、老舍等在文学作品中将该词具象化为家庭矛盾、民事争端等场景,完成了从物象描摹到社会隐喻的语义转换。异体词“纷纠”“纷糺”在古代文献中交替使用,印证其语义贯穿两汉至现当代的语言演变脉络。

黄庭坚的诗词曲代表作

黄庭坚(公元1045年-公元1105年),字鲁直,自号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