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里·家法的诗句(共2句)

家法简介

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杨万里的诗词曲代表作

杨万里(1127年~1206年)字廷秀,号诚斋。吉州吉水人(今江西省吉水县黄桥镇湴塘村)。南宋大人。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进士。历任国子博士、太常博士,太常丞兼吏部右侍郎,提举广东常平盐公事,广东提点刑狱,吏部员外郎等。反对以铁钱行于江南诸郡,改知赣州,不赴,辞官归家,闲居乡里。在中国文学史上,与陆游范成大尤袤并称“南宋四大家”、“中兴四大诗人”。他作诗20000多首,只有少数传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