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风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熊禾(1247~1312年),字位辛,一字去非,号勿轩,晚号退斋。元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建阳崇泰里(今莒口乡)人,世居云谷鳌峰之阳熊墩。幼年颖慧,有志于濂、洛、关、闽之学。访朱熹门人辅广,拜其为师,游浙江,受业于刘敬堂,得朱熹晚年同黄干论学之要旨。登南宋咸淳十年(1274年)进士,受任汀州(今属福建)司户参军,颇有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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