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得·家法的诗句(共1句)

家法简介

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高斯得,宋邛州蒲江人,字不妄。高稼子。理宗绍定二年进士。李心传修四朝史,辟为史馆校阅,分修光、宁二帝纪。因言事,忤宰相史嵩之,出为外官。淳祐六年复以论史嵩之事被排出外。历福建路计度转运副使,为宰相丁大全之党诬劾,夺职降官,大全罢,事始得白。恭帝德祐元年累官至参知政事,为宰相留梦炎乘间罢去。有《肤说》、《耻堂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