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尧臣·家法的诗句(共1句)

家法简介

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俗、艺术等的综合体意义上讲,家法作为一种家族自治的规范,其产生与法律是同源的。二者都是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即国家出现后,二者才开始逐渐分离,各自发展。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家庭的形态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从严格意义上讲,现在意义上的家庭同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家庭有很大区别,或者说将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着小家庭,但是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宗族或者家族的。

梅尧臣的诗词曲代表作
梅尧臣,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汉族,宣州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北宋著名现实主义人,给事中梅询从子。 梅尧臣初以恩荫补桐城主簿,历镇安军节度判官。于皇祐三年(1051年)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嘉祐五年(1060年)卒,年五十九。 梅尧臣少即能诗,与苏舜钦齐名,时号“苏梅”,又与欧阳修并称“欧梅”。为诗主张写实,反对西昆体,所作力求平淡、含蓄,被誉为宋诗的“开祖师”。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另有《宛陵先生集》及《毛诗小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