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酒简介

(拼音:huā jiǔ),汉语词语,包含两种含义:一指旧时妓院中以妓女陪侍的酒宴行为,称为‘吃酒’;二指以花卉为原料酿制的酒类。该词第一种含义源于妓院的特殊语境,因妓女常被称作‘花’,故此类酒宴得名。第二种含义涉及酿酒工艺,通过添加干花或鲜花进行发酵制成。相关记载中,《宋史》提及三佛齐国产花酒,《官场现形记》等文献则记录了场所的‘吃花酒’现象。唐代吕岩《敲爻歌》最早将‘花酒’与酒色之事关联。明清时期《官场现形记》强化了该词在月场合的指代,而《宋史》仍保留了其作为花酿酒的本义。

王恭·花酒的诗句(共1句)

王恭(1343-? ),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

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 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风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风台清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