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简介

灯火是汉语词汇,泛指燃烧的灯烛或间照明光源,亦指节庆装饰的灯彩,并衍生出比喻读书治学的勤勉状态等含义。其意象既包含照明实体的物理属性,又可指代城市夜景的视觉符号,常见于“灯火辉煌”“万家灯火”等成语中。

该词最早见于晋代《抱朴子》,以灯火消脂隐喻生命流逝。唐代诗词广泛运用其生活意象,如白居易“灯火下楼台”、颜真卿“三更灯火五更鸡”等。宋元时期灯火逐渐融入情感抒写,辛弃疾“灯火阑珊处”成为经典场景,明清文学沿用其文化意蕴,《聊斋》以“助灯火”指代资助求学。元宵灯彩等俗记载则见于《武林旧事》《郎潜纪闻》等文献。

张九成·灯火的诗句(共1句)

张九成(1092—1159年623日),字子韶,号无垢,其先开封人,后迁海宁盐官(今浙江海宁)。南宋官员、理学家。
南宋绍兴二年(1132)殿试为状元。授镇东军签判,因与上司意见不合,弃官归乡讲学。后应召为太常博士,历任宗正少卿、侍讲、权礼部侍郎兼刑部侍郎。他为官不附权贵,主张抗金,反对议和,为秦桧所忌,谪守邵州,不久又革职,复以“谤讪朝政”罪名,谪居南安军14年。秦桧死,重新起用,出知温州。因直言上疏,不纳,辞官归故里,不久病卒。后追赠太师,封崇国公,谥文忠。
张九成致力经学,杂以佛学。著有《横浦集》等多种,对经学有独创见解,后形成“横浦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