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简介

灯火是汉语词汇,泛指燃烧的灯烛或间照明光源,亦指节庆装饰的灯彩,并衍生出比喻读书治学的勤勉状态等含义。其意象既包含照明实体的物理属性,又可指代城市夜景的视觉符号,常见于“灯火辉煌”“万家灯火”等成语中。

该词最早见于晋代《抱朴子》,以灯火消脂隐喻生命流逝。唐代诗词广泛运用其生活意象,如白居易“灯火下楼台”、颜真卿“三更灯火五更鸡”等。宋元时期灯火逐渐融入情感抒写,辛弃疾“灯火阑珊处”成为经典场景,明清文学沿用其文化意蕴,《聊斋》以“助灯火”指代资助求学。元宵灯彩等俗记载则见于《武林旧事》《郎潜纪闻》等文献。

薛蕙·灯火的诗句(共1句)

薛蕙的诗词曲代表作

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
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
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
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