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简介

灯火是汉语词汇,泛指燃烧的灯烛或间照明光源,亦指节庆装饰的灯彩,并衍生出比喻读书治学的勤勉状态等含义。其意象既包含照明实体的物理属性,又可指代城市夜景的视觉符号,常见于“灯火辉煌”“万家灯火”等成语中。

该词最早见于晋代《抱朴子》,以灯火消脂隐喻生命流逝。唐代诗词广泛运用其生活意象,如白居易“灯火下楼台”、颜真卿“三更灯火五更鸡”等。宋元时期灯火逐渐融入情感抒写,辛弃疾“灯火阑珊处”成为经典场景,明清文学沿用其文化意蕴,《聊斋》以“助灯火”指代资助求学。元宵灯彩等俗记载则见于《武林旧事》《郎潜纪闻》等文献。

潘希曾·灯火的诗句(共1句)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