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吉林二道江

朝代:清朝|作者:傅毓湘|

白山山下伴烟螺,时向沧江发浩歌。

尘榻屡醒乡国梦,酒尊恒共野农过。

河梁赋别劳青佩,征旆晴曛拂绿萝。

记得人丛分手处,有情黄耳亦遮那。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歌韵 出处:湘雅摭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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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人,字金波,朴毅多才,淹贯坟典,穷究经世有用之学。同治丁卯举人,历任蓝、宝庆、辰州教职二十年。在宝庆重刻阮氏《十三经注疏》及《钦定七经》,稽考校正,五历寒暑始成。后奉命赴部引见,特授安徽南陵县令,政绩斐然。去官后客游桂林,鼎革归里,不闻理乱。壬戌春病卒,年七十有八。生前自定葬地并撰墓联:“梅花幽人宅,兰芷香故国魂。”可见其节慨焉。遗著多毁于兵火,仅存《楼山吟草》若干卷待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