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中对菊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白日林中静,秋风此室閒。黄华无限意,相对一开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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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得至郢州寄知郡朝议宋朝·彭汝砺襄阳曾赋赠行诗,邂逅扁舟得所期。胜迹好寻梅福宅,真游稍记习家池。郢中白雪今谁和,汉上仙槎恰是时。冰酒直须多准备,寄声先报主人知。
  • 2.《题漳浦南园手卷詹惠御史之弟明朝·朱浙南园南望隔千里,今日从君话胜游。笔格棋枰消岁月,池台花草领春秋。前身莫是陶居士,行乐真同马少游。回首邯郸成一梦,钓矶我已落沧洲。
  • 3.《曹溪道中二首·其二明朝·何吾驺夙昔怀真秘,褰帷访路微。一机原不二,是了更何非。山即毗卢帽,云如坏色衣。天开能祖意,漫语道南归。
  • 4.《邹南皋给事之金陵·其一明朝·余继登万里投荒后,孤忠自许时。君恩犹未报,直道竟谁移。谏草匡生疏,封章贾傅词。倘能存国是,敢惜此身危。
  • 5.《秉烛赠所欢明朝·李之世萧膏和蜡炬,送喜入欢房。敛泪当明镜,扬葩助艳妆。轻摇翠羽幕,半浸象牙床。好把冰罗护,留欢待玉郎。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