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镃·天刑的诗句(共1句)

天刑简介

【出处】:《国语·周语下》:“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中非民则……而作之者,必不节矣。”《国语·鲁语下》:“少采夕,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 韦昭 注:“刑,法也。”【示例】:晋 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五》:“君纠逖天刑,章厥有罪,犯关干纪,莫匪诛殛。” 唐 李白 《望鹦鹉洲怀祢衡:“才高竟何施,寡识冒天刑;芳洲上,兰蕙不忍生。”

张镃(1153—1221?)原字时可,因慕郭功甫,故易字功甫,号约斋。南宋文学家,先世成纪(今甘肃天水)人,寓居临安(现浙江杭州),卜居南湖。出身显赫,为宋南渡名将张俊曾孙,刘光世外孙。他又是宋末著名诗词张炎的曾祖,是张氏家族由武功转向文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隆兴二年(1164),为大理司直。淳熙年间直秘阁通判婺州。庆元初为司农寺主簿,迁司农寺丞。开禧三年(1207)与谋诛韩侂胄,又欲去宰相史弥远,事泄,于嘉定四年十二月被除名象州编管,卒于是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