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得·天刑的诗句(共1句)

天刑简介

【出处】:《国语·周语下》:“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中非民则……而作之者,必不节矣。”《国语·鲁语下》:“少采夕,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 韦昭 注:“刑,法也。”【示例】:晋 袁宏《后汉纪·献帝纪五》:“君纠逖天刑,章厥有罪,犯关干纪,莫匪诛殛。” 唐 李白 《望鹦鹉洲怀祢衡:“才高竟何施,寡识冒天刑;芳洲上,兰蕙不忍生。”

高斯得,宋邛州蒲江人,字不妄。高稼子。理宗绍定二年进士。李心传修四朝史,辟为史馆校阅,分修光、宁二帝纪。因言事,忤宰相史嵩之,出为外官。淳祐六年复以论史嵩之事被排出外。历福建路计度转运副使,为宰相丁大全之党诬劾,夺职降官,大全罢,事始得白。恭帝德祐元年累官至参知政事,为宰相留梦炎乘间罢去。有《诗肤说》、《耻堂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