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文潜赠无咎篇末多见及以既见君子云胡不·野性友麋鹿

朝代:宋朝|作者:黄庭坚|
野性友麋鹿,君非我同群。
文明近日月,我亦不如君。
十载长相望,逝川水沄沄。
何当谈绝倒,茗椀对炉薰。

赏析/鉴赏

【注释】:原题:奉和文潜赠无咎篇末多见及以既见君子胡不喜为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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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的诗词曲代表作

黄庭坚(公元1045年-公元1105年),字鲁直,自号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