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杂咏·其六

朝代:清朝|作者:齐体物|

生年十五鬓鬖鬖,招得儿夫意所甘。

岂但俗情偏爱女,草中都不长宜男。。

注释

1. 七言绝句 押覃韵 出处:此组收于高拱乾《台湾府志》〈艺文〉,又载周元文《重修台湾府志》〈艺文〉、陈汉光《台湾诗录》。此诗又载周钟瑄《诸罗县志》〈艺文〉、王瑛曾《重修凤县志》〈艺文〉、彭国栋《广台湾诗乘》、赖子清《台湾诗》。 创作地点:台湾

2. 此组诗收于高拱乾《台湾府志》〈艺文〉,又载周元文《重修台湾府志》〈艺文〉、陈汉光《台湾诗录》。编者按:彭国栋《广台湾诗乘》:「余又从诸罗县志得台湾杂咏十首」,实际只录八首。

齐体物(?~?),号诚庵。满州人,汉军正黄旗。清康熙丙辰年(1676)进士。康熙三十年(1691)由漳州海防同知调任台湾府海防捕盗同知〖参考高拱乾《台湾府志》,台银本。〗(施懿琳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