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桑

朝代:清朝|作者:李若琳|

果否佛桑属尔魂,酡颜日映扶桑暾。

居官若概同仓庚,富贵真看到子孙。。

注释

1. 七言绝句 押元韵 出处:此收于萨廉《噶玛兰厅志》〈杂识〉,又载陈汉光《台湾诗录》。

2. 作者注:「俗名大红。署中一株,四季长开。」此诗收于萨廉《噶玛兰厅志》〈杂识〉,又载陈汉光《台湾诗录》。

李若琳(?~?),字淇筼,贵州开州(今重庆开县)人。举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二十九日,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防粮捕通判。曾任噶玛兰厅员,负责清釐地亩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补澎湖通判。〖参考萨廉《噶玛兰厅志》〈职官〉,台银本。〗(施懿琳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