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和甫至龙安微雨

朝代:宋朝|作者:王安石|

荒烟凉雨助人悲,泪染衣襟不自知。
除却春风沙际绿,一如看汝过江时。

翻译/译文

译文
野外的烟气冷的雨水令人更加悲伤,泪水浸湿了衣领我都浑然不知。
没有了春风河岸的芦苇依旧碧绿,就好像(我)当初送你过江的时候一样。

注释
①和甫:王安石之弟王安礼,字和甫。龙安:即龙安津,在江宁城西二十里。吴氏女子:指王安石长女,适浦城人吴充之子吴安持。因古代女子出嫁后从夫姓,故称吴氏女子。吴安持当时在汴京任官。
②汝:你,指吴氏女子。

赏析/鉴赏

  元丰五年(1082),王安石送弟王安礼赴京任尚书左丞。从熙宁九年(1076)罢相返金陵至是时,王安石已七年未与长女相见,此番送弟,触景生情,更为思念远方的女儿,人饱含深情,融情入景,写下这首七绝寄予她,表达了父女之间的骨肉至情。释普闻《诗论》赞此诗:“拂去豪逸之气,屏荡老健之节,其意韵幽远,清癯雅丽为得也。”王安石的长女亦能作诗,曾有寄父》一绝:“西不入小窗纱,秋气应怜我忆家。极目江南千里恨,依然和泪看黄。”王安石在此前后还写了《寄吴氏女子一首》、《寄吴氏女子》、《次吴氏女韵二首》等,可见父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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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诗词曲代表作

王安石(1021年12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