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先还鄱阳简崔氏契家

朝代:元朝|作者:叶兰|

再拜先灵奠酒殽,摄尊行事痛咆哮。

自怜养子当乌哺,谁料为家类鹊巢。

忠孝每从危难出,朋游须向死生交。

莫誇春色遍桃李,拟托寒梅守冻梢。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肴韵 出处:鄱阳五家集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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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兰,元饶州路鄱阳人,字楚庭,号寓庵,又号醉渔。元末官太常礼仪院奉礼。入明,周伯琦应召入金陵,兰以讽之。后伯琦以其名荐,兰投水死。有《寓庵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