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社稷坛与风雷雨师师之坛混为一区其间多

朝代:宋朝|作者:魏了翁|
始余求诸社,穷巷窈而曲。
草阴荒蒙茸,林影乱朴樕。
其中有屋庐,其下主以木。
社稷风雨雷。皆於此乎告。
趋暗不求阳,如丛祠而局。
就简不辨方,如古墓而族。
引我拜乎上,高床被茵褥。
使我视所陈,纸币荐薌烛。
爵不以坫寘,酒不以茅缩。
牲不以碑丽,斋户不以宿。
於礼无所稽,承讹已云熟。
从之则咈余,不从亦违俗。
是心既不慊,虽暂亦为渎。
屋不受不阳,此岂容有屋。
先易其甚者,余事踵相属。
其有不逮为,则以告新牧。

赏析/鉴赏

【原题】:
遂宁社稷坛与雷雨师师之坛混为一区其间多悖礼者某偶摄郡事因为随事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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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