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简介

野火(拼音:yě huǒ),汉语词语,英文对应词包括“wildfire”、“prairie fire”等。本义指野外焚烧草木之火,后衍生多重含义:一指自然引发的荒火;二指磷火(俗称鬼火);三指清代白话小说中通过“放野火”隐喻造谣捣乱之义。

现代研究揭示野火与气候、植被及人类活动存在非线性阈值关系,气候变化驱动极端野火的新机制,未来可能导致燃烧面积显著增加。野火燃烧排放的气溶胶可通过辐射效应改变气象要素,形成天气尺度正反馈机制,影响大气边界层结构及水汽输送。全球变暖导致希腊、土耳其等地野火频发,2024年希腊林火数量较过去20年平均增7.5%。

唐代白居易借“野火烧不尽”抒发生命哲思,清代许缵曾以“野火游光”描绘磷火现象。《说岳全传》将“讨野火”引申为招惹是非之义。

汪元量·野火的诗句(共1句)

汪元量(1241~1317年后),南宋末人、词人、宫廷琴师。字大有,号水,亦自号水子、楚狂、江南倦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咸淳(1265年~1274年)进士。南宋度宗时以晓音律、善鼓琴供奉内廷。元军下临安,随南宋恭帝及后妃北上。留大都,侍奉帝后。时文天祥因抗元被俘,囚禁狱中,汪元量不顾个人安危,常去探望,两人以诗唱和,互相激励,结下了深厚情谊。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得元世祖许可,出家为道士,离开大都还江南,暗中结交抗元志士,在浙、赣一带鼓动反元,图谋恢复宋室江。与民族志士谢翱来往甚密。谢翱曾作《续操琴·哀江南》,歌颂其抗元活动。晚年退居杭州,为道士以终。

汪元量在诗歌的创作上有很深的造诣,其诗大多为记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而作,在后世有“宋亡之诗史”之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道:“其诗多慷慨悲歌,有故宫离黍之感,于宋末之事,皆可据以征信。”有《湖山类稿》五卷、《水云集》一卷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