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简介

野火(拼音:yě huǒ),汉语词语,英文对应词包括“wildfire”、“prairie fire”等。本义指野外焚烧草木之火,后衍生多重含义:一指自然引发的荒火;二指磷火(俗称鬼火);三指清代白话小说中通过“放野火”隐喻造谣捣乱之义。

现代研究揭示野火与气候、植被及人类活动存在非线性阈值关系,气候变化驱动极端野火的新机制,未来可能导致燃烧面积显著增加。野火燃烧排放的气溶胶可通过辐射效应改变气象要素,形成天气尺度正反馈机制,影响大气边界层结构及水汽输送。全球变暖导致希腊、土耳其等地野火频发,2024年希腊林火数量较过去20年平均增7.5%。

唐代白居易借“野火烧不尽”抒发生命哲思,清代许缵曾以“野火游光”描绘磷火现象。《说岳全传》将“讨野火”引申为招惹是非之义。

纳兰容若·野火的诗句(共1句)

纳兰容若的诗词曲代表作
纳兰性德(1655年-1685年),叶赫那拉氏,原名成德,避太子保成讳改名为性德,字容若,满洲正黄旗人,号楞伽人。皇太子改名胤礽,才得以恢复。清朝著名词人,词李煜相似。纳兰出身显赫,父亲是康熙时期武英殿大学士纳兰明珠。纳兰性德自幼修文习武,康熙十五年(1676年)高中进士。初授三等侍卫,后晋为一等,长年被迫追随康熙左右。 纳兰性德生性淡泊名利,最擅写词。他的词以“真”取胜:写情真挚浓烈,写景逼真传神。纳兰性德在清初词坛独树一帜,词“清丽婉约,哀感顽艳,格高韵远,独具特色,直指本心。”著有《通志堂集》、《侧帽集》、《饮水词》等,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亡于寒疾,年仅三十一岁。被王国维称为“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的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