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简介

野火(拼音:yě huǒ),汉语词语,英文对应词包括“wildfire”、“prairie fire”等。本义指野外焚烧草木之火,后衍生多重含义:一指自然引发的荒火;二指磷火(俗称鬼火);三指清代白话小说中通过“放野火”隐喻造谣捣乱之义。

现代研究揭示野火与气候、植被及人类活动存在非线性阈值关系,气候变化驱动极端野火的新机制,未来可能导致燃烧面积显著增加。野火燃烧排放的气溶胶可通过辐射效应改变气象要素,形成天气尺度正反馈机制,影响大气边界层结构及水汽输送。全球变暖导致希腊、土耳其等地野火频发,2024年希腊林火数量较过去20年平均增7.5%。

唐代白居易借“野火烧不尽”抒发生命哲思,清代许缵曾以“野火游光”描绘磷火现象。《说岳全传》将“讨野火”引申为招惹是非之义。

刘长卿·野火的诗句(共1句)

刘长卿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长卿(约726—约786),字文房,汉族,宣城(今属安徽)人,唐代诗人。后迁居洛阳,河间(今属河北)为其郡望。玄宗天宝年间进士。肃宗至德中官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县尉,因事下狱,贬南巴尉。代宗大历中任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又被诬再贬睦州司。德宗建中年间,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