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简介

野火(拼音:yě huǒ),汉语词语,英文对应词包括“wildfire”、“prairie fire”等。本义指野外焚烧草木之火,后衍生多重含义:一指自然引发的荒火;二指磷火(俗称鬼火);三指清代白话小说中通过“放野火”隐喻造谣捣乱之义。

现代研究揭示野火与气候、植被及人类活动存在非线性阈值关系,气候变化驱动极端野火的新机制,未来可能导致燃烧面积显著增加。野火燃烧排放的气溶胶可通过辐射效应改变气象要素,形成天气尺度正反馈机制,影响大气边界层结构及水汽输送。全球变暖导致希腊、土耳其等地野火频发,2024年希腊林火数量较过去20年平均增7.5%。

唐代白居易借“野火烧不尽”抒发生命哲思,清代许缵曾以“野火游光”描绘磷火现象。《说岳全传》将“讨野火”引申为招惹是非之义。

刘禹锡·野火的诗句(共1句)

刘禹锡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中国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今河北定州),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近人卞孝萱则提出刘禹锡是匈奴族后裔,出生于嘉兴的新说,据邓声斌先生考证其父刘绪遭遇安史之乱,举族东迁定居彭城。刘禹锡为贞元九年(793)进士。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任朗州司、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刘禹锡的最后一任是太子宾客,故后世题他的文集为《刘宾客集》。白居易赞其“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故刘禹锡又誉为中唐“诗豪”之称,是中唐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和散文家。
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刘白”。与宗元并称“刘柳”。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