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简介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财政政策手段之一。它是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的实物或者货币。

税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据考证,世界上己知最早的税收制度就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800年创立的。中国的税收产生于夏代。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国王或君主便开始实行专制课税。封建社会末期,税收成为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最早对盈余收入进行征税的是在1166年、1185年和1188年由英格兰国王和法国国王以圣地的名义所征收的。工业文明时期,税收的收入规模持续扩大,逐渐成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税收不仅是应对一般性财政支出需要的主力,而且整个国家财政都以税收为中心来展开。

税收是政府运转的经济基础,也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它在本质上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和个人资金的使用,主要通过税收政策来予以调节,即通过税金的征收或免征、多征或少征,税率的变化,以及税种的选择进行间接调节,以实现社会供求的平衡。

项安世·税收的诗句(共1句)

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进士,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任秘书省(管理皇家典籍)正字,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宁宗庆元元年出通判池州,开禧二年(1206年)起知鄂州,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及后以太府卿终其官职。庆元年间因谪居江陵,足不出户,专事研究,于《左传》、《周易》诸经皆有见解,项安世自谓其学得自程颐《易传》,纪晓岚评价:“安世之经学深矣,何可轻诋也。”嘉定元年(1208年)卒。有《周易玩辞》十六卷、《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其生平可见于《馆阁续录》、《宋史》。